一、依據桃園縣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103年7月17日桃縣藝設推字第103000222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日期:103年8月至103年11月。
(二)地點:桃園展演中心二樓大廳。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即日起開放網路報名。
三、全程參與講座者,每場核發公務人員、教師研習時數2小時,請至研習系統報名(含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並於演出後回傳演出票根。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展演中心吳孟瑾,電話:03-3170511轉8302;或臺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電話:02-33432440。
五、檢附「2014大館帶小館計畫」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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