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活動辦法
一、目的:本活動旨在藉由競賽活動增進桃園市國小學生英語及數學基礎之能力,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提昇學生英語基礎能力及喜愛數學推理的興趣,並邁向與國際接軌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私立新興國際中小學
五、參加對象:桃園市內各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六、競賽組別:(一)英語組 (二)數學組
七、競賽項目:分二階段競賽
(一)初賽:由各校自辦,可推薦報名,各校報名人數為各校六年級班級數的3倍為原則。(例如甲校六年級有8班,則甲校高年級可推薦24名學生參加決賽)
(二)決賽:中華民國105年1月16日(星期六),於桃園市私立新興國際中小學舉辦。
八、競賽日期:訂於105年1月16日(星期六)上午舉行。
考試時間表及競賽規則,如附件一、二。
九、競賽地點:桃園市私立新興國際中小學(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437號)。
十、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截止;截止後尚有名額,不受初賽名額限制,以傳真報名先後順序取至額滿為止。
(二)報名表請至市政府教育局英語教學資源網(http://www.tycetrc.tyc.edu.tw/)或新興國際中小學下載(網址為http://www.hshs.tyc.edu.tw/internationalschool)。
(三)報名總表請先e-mail至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承辦人員教務主任楊永雄信箱(yang4757@ms17.hinet.net),再傳真至03-3025215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
報名總表如附件三、四。
(四)考場位置於105年1月14日之前公告,請至網址(http://www.hshs.tyc.edu.tw/internationalschool)查看。
(五)連絡人:教務主任楊永雄。電話:03-2509000#110。Email:yang4757@ms17.hinet.net
十一、競賽方式:
(一)英語組
1.分『聽力』、『閱讀』,採紙筆測驗(選擇題)。
2.考試時間,五十分鐘。
(二)數學組
1.採紙筆測驗(選擇題)。
2.考試時間,五十分鐘。
(三)其他規定
1.參加競賽進場必須攜帶物品:(1)借書證或健保卡,(2)原子筆、2B鉛筆,(3)橡皮擦。
2.不得攜帶計算機、電子字典、手機、字表或其他輔助工具。
3.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4.本辦法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之。
十二:命題範圍:
(一)以教育部公告之九年一貫英語領域的課程綱要(含分段能力指標)為原則,但不以其為限,評量參賽者的潛能。
(二)以教育部公告之九年一貫數學領域分段能力指標為據,題目包含各類題型,並以生活化、注重問題解決能力為要。
(三)由承辦學校聘請英語及數學優良教師命題。
十三、獎勵方式:
(一)各組各取前五名、優勝75名及入選若干名。請參賽選手與指導老師接受頒獎。
(二)各組同分獎勵說明:
1.若分數相同時,以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多寡為排名依據。若分數相同且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也相同,則依照第2點處理之。
2.若第一名同分有2人,則第二名從缺;同理若第一名1人,第二名同分有3人,則第三、四名從缺,以此類推;總而言之各組受獎前五名以5人為原則,除非各組第五名有同分者,才會超出5人。
(三)各組獎金、獎狀如下表所示:
|
獎 項 |
獎 金 |
獎 狀 |
個
人
獎 |
第一名 |
6000元 |
獎狀乙紙 |
第二名 |
4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三名 |
3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四名 |
2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五名 |
1000元 |
獎狀乙紙 |
|
優勝(第6至80名) |
500元 |
獎狀乙紙 |
|
入選若干名 |
|
獎狀乙紙 |
|
指 導 老 師 獎 |
第一名 |
3000元 |
獎狀乙紙 |
第二名 |
2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三名 |
15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四名 |
1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五名 |
800元 |
獎狀乙紙 |
|
優勝(第6至80名) |
|
獎狀乙紙 |
|
入選若干名 |
|
獎狀乙紙 |
十四、頒獎:
(一)時間:原則上暫訂於105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舉行。若有改變將上網公告,
請上網(http://www.hshs.tyc.edu.tw/internationalschool)查看。
(二)頒獎地點:桃園市私立新興國際中小學5樓演藝廳(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437號)。
十五、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學校於競賽活動當天補充公告,因學校停車位有限,煩請各校以共乘方式來校,並請提早出門,避免交通擁塞問題。
十六、本活動辦法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件一
104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時間表
組別 |
預備時間 |
測驗時間 |
英語組 |
08:50~09:00 |
09:00~09:50 |
數學組 |
10:30~10:40 |
10:40~11:30 |
附件二
『104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競賽規則
一、測驗時考生必須攜帶借書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二、測驗正式開始後即不准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不予計分。
三、各組測驗時間為五十分鐘(含聽力測驗),英語組測驗鈴響後先聽力測驗,請監考人員播錄音帶(或CD)一遍。
四、因聽力測驗在測驗鈴響後即執行,為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需於聽力測驗完畢再准許遲到者入埸參加筆試。測驗鈴響二十分鐘後,考生不得再進埸。若強行進場,不服糾正者,不予計分。
五、預備鈴響後,請考生按照號碼之位置入座。試卷分發後,未到正式開始鈴聲前,禁止作答。
六、測驗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急病者除外),不服糾正者,不予計分。
七、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於其上,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不得攜入食物、飲水。
八、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必弊行為,試場上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不予計分。
九、答案卡上依規定劃記,此外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污損答案卡、損壞試題本,不予計分。
十、測驗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和試題,一併送交監試人員,然後離場。攜出試題卷、答案卡經查證屬實者,不予計分。
十一、 考試時嚴禁使用呼叫器、手機、其他電子通訊等器材,若必要攜帶也請關機,並且放置於試場前後方地板上,不得隨身攜帶或發出聲響,若經監試人員發現,則扣當節測驗分數10分。
十二、 考試中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時,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訊速疏散避難。
十三、 測驗結束鐘響起,監試人員宣布測驗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交試題、答案卷離場,交試題、答案卷後強行修改者,不予計分;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扣當節測驗分數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