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104年11月3日自基字104000209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倩,電話:(02)2832-3020分機18;傳真:(02)2832-5286;電子信箱:wendy@fact.org.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活動簡章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人氣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