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接到註冊組通知錄取可以轉入電話前,請不要辦轉出手續。

 

 

 

文華國小學區:大華里5鄰、7~25鄰 ,自由學區:大華里3-4鄰、6鄰、28-30鄰,文化里20鄰

龜山區文華國民小學105年度暑假缺額遞補公告(105/7/5)

壹、缺額人數105年7月4日最新人數è目前沒有缺額的年級也可向註冊組登記。

一升二年級:缺額3人。

四升五年級:缺額0人。

二升三年級:缺額0人。

五升六年級:缺額0人。

三升四年級:缺額8人。

 

附註:本校依校內轉出學生之狀況,隨時於校網公告最新缺額,缺額更新截止日
105年7月4日(轉入審查前一日),請有意轉入本校之家長密切注意校網公告。

貳、報名登記轉入:請家長於105年7 月 4日前之上班時間(不含週六、日)以前檢具學生

戶籍資料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缺額遞補申請書向教務處註冊組登記

参、資格審查:校內將於 105 年7 月5 日(二)依本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
                業要點進行轉入資格審查。

肆、審查條件:全戶設籍資料及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申請登記後,學校再依設籍於學區內並有居住事實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依設籍時間先後順序分發入學(除第伍點優先入學者外)

(一)前項所稱之全戶,係指與父或母或直系尊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
       住於同戶籍者。

    (二)第六條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為下列三者之一:

   (1)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

     (2)房屋租賃契約證明及其它可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水電費收據或管理費收據。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前項其它可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如法院公證房屋租賃契約證明、水費、電費收據、三個    
     月內不定期家訪同意書等,由學校「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審議認定。

伍、優先入學原則:欲轉進本校之學生經查設籍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者,得依下列原則優先入學:【檢附有效證明文件】

經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社會局安置個案學生,不受學區限制,優先入學,並依本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編班。

   學校現職教職員工子女或被監護人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所任職學校,優先入學。    

   (一)列冊低收入戶學生。

   (二)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學生持有重大傷病卡者。

   (四)父母雙亡者。

   (五)兄姐在校就讀者。

陸、公告轉入名單:本校將於 105 年7 月 6 日(三)12:00前上網公告本年度暑假各年級缺額、登記轉入人數、錄取與備取名單。

柒、資格複查:倘對轉入名單有疑義,請家長於  105年7 月7 日中午11:00前逕洽本校教務處申請複查。

捌、公告錄取名單:105年7月6日中午12:00前

玖、辦理轉入時程:自105年 7 月6 日(三)~105年7月11日(一)8:00~11:30
                  前【不含週六、週日】完成轉入手續,超過時間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學
                  校逕行辦理備取作業。

聯絡電話:03-3279014#213,承辦人 註冊組 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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