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女童軍會102年11月5日桃女童玲字第1020023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桃園縣內男女童軍。 (二)活動時間:102年12月8日(星期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3點30分。 (三)活動地點:桃園縣立文昌國中。 三、全程參與活動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四、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於活動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6個月內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及不影響課務原則自行擇日覈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