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2年度12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
品質計畫暨華勛國小102年5月13日華小教字第1020002739
號函辦理。
二、本案以分區模式(詳如計畫)規劃書法融入國語文教學課程
研習,培訓各校書法種子教師對書法賞析與課程教學設計
之知能,落實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實施。
三、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每校至少1名參與,請各區參與研習之教師逕至本縣教
師研習系統─各辦理學校登錄報名。
(二)請各校以最近3年內未受過書法教育增能訓練並預計於1
02學年度擔任三年級教師為優先,其次為現任四年級教
師。
(三)本計畫分5年施行,於107學年9月請各校檢視中年級教
師參加書法增能研習之達成率。
四、本案參與人員准予公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
課務自理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全程參與者由各辦理學校
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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