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20041367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02年4月22日觀業字第
1023000876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觀光局102年4月15日召開「研商旅行業責任保險相
關旅客權益保護事宜第2次會議」,會議結論有關旅行業
者為旅客投保旅遊平安保險,因該保險屬人身保險,旅行
業者對旅客尚無保險利益,依保險法第16、17條規定旅行
業者不宜為之,爰請各校加以宣導周知。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1份。
正本:本縣各縣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教育局中等教育科2013-05-2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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