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02年10月7日台博教字第10200093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特展展期自本(102)年10月8日起至明(103)年1月7日止,展出內容與各項活動詳見網站說明 (http://www.npm.gov.tw/zh-TW/Article.aspx?sNo=04005035)。
三、本案可至該院網站下載「學校團體參觀與導覽服務申請表」(網址:http://www.npm.gov.tw/zh-TW/Article.aspx?sNo=03000064#10003877 )申請旨揭特展參觀。並請事先email(e-service@npm.gov.tw)確認時段,填妥申請單經主管與校長核章回傳即可,無需另發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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