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303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字表包括總表及附表,已公布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中
       「語文推廣類」>「本土語言相關資源」項下,請轉知貴校教師並鼓勵結合教學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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