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政府觀光旅遊局103年1月17日桃觀秘字第1030000534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對公仔設計有興趣人士,皆可參加。 三、作品收件時間:102年12月25日至103年2月10日止。 四、作品評選時間:103年2月17日至103年2月27日止(評選10名入圍者,參加網路票選)。 五、網路投票時間:103年3月10日至103年4月10日。 六、得獎名單公布:103年4月30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