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文化局103年7月17日桃縣文發字第1030008117號函辦理。
二、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三、本案聯絡人: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藍翊菱,電話:03-3322592分機8202。
四、檢附桃園縣政府文化局103年第3期藝文研習班招生簡章及上課期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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