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102年6月17日桃縣藝設
推字第1020001528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如下:
傳統戲劇教師研習營:
1、參與對象:桃園縣國小教師。
2、研習地點:桃園展演中心(桃園市中正路1188號)。
3、研習時間:102年9月12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共
計4小時,可申請教師研習時數。
4、名額:50名,依報名先後時間順序,額滿為止。
5、報名方式:請上桃園縣教師專業發展系統(http://pa
ssport.tyc.edu.tw/index.php?page=index)報名。
6、交通由參與教師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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