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7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
020065976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世界遺產」觀念融入基礎教育課程,俾利教師教
學或教材編製等教育推廣所需,原則同意各級學校教育推
廣無償使用,惟需註明出處字樣(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
資產局),如需參考使用可逕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電話:04
-22295848轉311)。
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出版之世界遺產相關文宣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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