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及桃園縣102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102年8月20至8月22日(星期二至星期四)。
三、辦理地點:大業國小
四、參加對象:
(一)各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非專長且擔任藝文課程之教師為優先。
(二)各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非專長但有興趣之教師。
五、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102年8月19日(星期一)前至「桃園縣教師專業發展系統」-大業國小報名。
六、本案參加人員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活動者核實發予研習時數1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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