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施時間:112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學校上課日
放學後至下午 5 時 30 分-請務必準時到校接學生。
貳、依據桃園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課後照顧班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要服務,且不得利用該段時間上課或考試。
参、收費方式:
每生每小時收費25元計,按月收取,並採全程收費方式,
該月學生中途請假或退出不得申請退費。
(低年級每月約2400元,中年級每月約1800元, 高年級每月約1500元 )
肆、參加人數如超過辦法規範之上限(25人/班),
將以原111學年度第二學期6月份已參加課照班之舊生為優先,
其餘將採取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學生,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肆、參加人數如超過辦法規範之上限(25人/班),
將以原111學年度第二學期6月份已參加課照班之舊生為優先,
其餘將採取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學生,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人氣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