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3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2001991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說明如下:
(一)本工作坊訂於102年4月1日至22日,分北、中、南、東4區辦理。有關報名時間、方式及研習對象、時間、地點
等資訊部分,詳參附件。
(二)如有報名作業及研習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陳佩欣小姐(電話:02-7734-3865)。
(三)
三、本案本縣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者,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授權由各校本權責核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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