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113年5月1日桃教綜字第1130039182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執行至今成效良好,為持續有效行銷本市教育特色,增進本市教育的進步與發展,爰請貴校(園)踴躍投稿,透過新聞頒布相互觀摩辦學成果、永續學習,共同提升本市優質教育形象。
三、實施方式摘錄如下:
(一) 本局於教育局網站「學校專區」開闢「新聞投稿專區」(https://www.tyc.edu.tw/cp.aspx?n=18606),以電子郵件信箱NEWS_tyc@ms.tyc.edu.tw提供各級學校進行投稿。
(二) 新聞投稿數原則每月1篇,投稿內容需含新聞日期、學校名稱、新聞標題、新聞稿文字800至1,000字、未經壓縮之原始檔照片6至8張(請加註照片解說,若內含學生或家長正面肖像,請徵詢當事人同意後再行使用)、學校聯絡人等(詳見附件投稿計畫書之投稿範例),俟本局審查通過後,將接洽媒體協助刊登。
(三) 投稿內容:
1、學校亮點教育特色。
2、學校各式創新作為。
3、學校獲全市或全國績優榮譽事蹟。
4、學校特色人物小傳。
5、學校美感設施設備或美感教育。
6、其他具有新聞刊登價值之內容。
四、獎勵內容:
(一) 學校每學期新聞投稿數如達5篇以上,頒發績優狀1紙。
(二) 學校每學期新聞投稿如獲媒體刊登達3篇(不同主題與內容)以上,除頒發績優狀2紙外,本局於校長會議公開表揚並致贈學校獎狀1紙。
(三) 每學期新聞投稿如獲媒體刊登達5篇(不同主題與內容)以上,除頒發績優狀3紙外,本局於校長會議公開表揚並致贈學校獎狀1紙。另辦理本項計畫相關有功人員,授權學校依實際情形核予有功人員嘉獎1次2人。
(四) 前揭稿件如由教師擔任撰稿人並獲媒體刊登,可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5點第1項第18款及第2項,每篇(不同主題與內容)給予零點一分。由數人合著之作品,依作者人數平均給分。
五、檢附旨揭投稿計畫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