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5年6月23日南大視訓字第105001113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06-2138354。
四、其餘事項詳如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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