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推動102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日期:102年7月1日至7月5日,共5日(詳如課程表)

(二)研習地點:新屋鄉新屋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三)認證資格(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1、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縣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
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縣
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薪傳師證書者。
4、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
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5、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退休
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
上證明者。
6、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現職
教師,提出教師證及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
時以上證明者。
(四)研習人數:名額上限100人(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五)報名及審查方式:自即日起至102年6月28日中午12時前
至新屋國小視聽教室辦理報名審查手續(聯絡電話:4772
016轉210,聯絡人:顏主任)。
三、本案本局同意參加人員核予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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