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2年6月21日桃教中字第1020036154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班相關訊息:
(一)研習對象:
1、教育行政人員(優先錄取對象)。
2、學校推薦人員(優先錄取對象)。
3、現任認輔教師、輔導教師。
4、現任行政處室人員,依序為輔導室、學務處、教務處
、總務處人員。
5、一般合格教師。
6、其他。
(二)研習地點:經公開採購後公告。
(三)研習課程:依據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修訂課程(如附件1)。
(四)修業期限:
1、自102年7月中旬起至102年11月中旬,出席符合規定
且成績及格者核發研習證明。研習期間參加人員給予
公假登記,若有課務,需自理。
2、上課時間如課程表(如附件1)第1梯次(週一二班,
學期間週六上課)、第2梯次(週四五班,學期間週
六上課)。缺課達授課時數6分之1者,不核予上課證
明。
三、請各校推薦符合資格教師參加訓練,於102年07月5日星期
五前填妥報名表並核章(附件2),逕寄或親送桃園縣祥安
國民小學輔導室 (電話:4192135分機610 傳真4697939 )
。需繳交之資料於第一次上課時收取。
四、錄取教師名冊於102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在教育局
中等教育科網站公布。公佈錄取名單後,如各班尚有缺額
,開放其他教師報名,欲報名者,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聯
繫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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