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文華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桃園市107學年度補助各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實施計畫」辦理
      桃園市政府107.08.09桃教特字第10700628881號函辦理。

二、甄選員額:正取1名 ,備取若干名。

三、應徵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年齡在20歲以上、65歲以下,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之資格,男女不拘,但男性需於契約期間無服兵役之義務。

(二)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願對身心障礙學生付出心力之人員,曾經擔任過臨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者尤佳。

(三)有前科者不得應徵,並且需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九條之規定。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7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九時至十時止 。

(二)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電話:3279014轉分機610)。

(三)繳驗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裝訂成冊,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一份(需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2.切結書一份

3.國民身分證

4.畢業證書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一律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證件不足及資格不符者,不得報名。

伍、甄選方式:

(一)甄選日期:107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半起 。

(二)甄選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甄選項目:口試100%(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等)

陸、錄取結果:

(一)錄取方式:依分數高低錄取,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

(二)錄取名單於107年8月16日(星期四)甄選結束後於下午五點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經甄選錄取者,應於107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攜帶學經歷正本至本校報到,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柒、僱用期間:上學期107年8月30日到108年1月20日(進用人員倘有參與107年8月28日至8月29日本局委辦茄苳國小辦理之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特教助理員專業知能研習者,起聘日為107年8月28日)。下學期:108年2月11日至108年6月30日。

捌、薪資與工作時數:採時薪制,每小時140元,每週20小時,核實支領,包含勞健保。

玖、工作內容:在本校特殊教育教師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事宜,細部內容依「桃園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工作職責」規定。

拾、本簡章經 校長核示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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