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福豐國中103年10月15日福國資字第1030007823號函辦理。
二、本案辦理方式如下:
(一)研習時間:
1、國中場次:103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8時50分至12時。
2、國小場次:103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16時30分。
(二)研習地點:福豐國中3樓教師研習中心。
(三)研習參加對象:本縣參加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共計八十名。
三、請參加人員即日起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縣」、「103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單位-福豐國中」,依照不同場次分別報名(聯絡人:趙家怡  電話:366-5180#13)。
四、本案參加之教師於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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