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1425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資源教室輔導員」報名資格如下:
(一) 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 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 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 倘有意願報名者請於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備妥相關表件,並於報名時間內掛號郵寄至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222號)教務處收,餘詳如附件。
四、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張婷婷(Tel:04-37061228;傳真:04-23321575)。
五、 隨文檢附簡章、報名表、寄件封面、工作手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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