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4年5月27日特中字第1041700031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吳舜文;電話:(04)7232105分機1461;傳真:(04)7211180;電子信箱:family0023@cc.ncue.edu.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相關資料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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