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4年6月12日起至104年6月13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6月17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4年6月19日。
(四)報名及術科測驗地點: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三、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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