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4年7月1日南大視訓字第104001016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電話:(06)2133111分機721;傳真:(06)2137944;電子郵件:amyc@mail.nutn.edu.tw。
四、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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