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照護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減輕其育兒負擔,爰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子女托育服務。
二、本府前以104年8月12日府人給字第1040212357號函送104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為落實公教員工福利,經積極洽詢本市合法立案之托育服務機構簽署特約服務之意願,爰104年再新增5家托育服務機構,請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三、有關104年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相關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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