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105年1月12日自基字第105000200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倩,電話:02-28323020分機18;傳真:02-28325286;電子郵件:wendy@fact.org.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下載(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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