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2005669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促進原住民族電影、電視及音樂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特訂定旨揭要點,本(102)年度受 理申請時間自102年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詳細補助要點內 容,請至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網站(新聞與 公告/本會公告區)瀏覽下載,或逕洽(02)2311-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