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二)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學業成績平均不及格者,得申請本助學金,但「不得雙重請領」。
二、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四十萬元以下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共同居住之祖父母、未婚之兄弟姊妹及已婚共同居住之兄弟姊妹,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字號必須正確,『共同居住』以『同一戶籍』為界定標準。
三、網路申報網址:http://apc.ntcu.edu.tw/。或進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網站首頁www.ntcu.edu.tw 下方點選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四、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五、同父母同戶2人以上申請,申請表各填1份,以第2人申請者免填家戶人口資料,共附1份最新戶籍證明文件(申請日前3個月內戶籍謄本資料)即可,登錄時流水號必須相連,不得跳序,如跳序則必須另附戶籍證明文件,逐筆登錄家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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