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家防中心112年3月8日桃家防字第1120004862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學校單位對目睹家暴兒少之認識,並提升相關輔導專業知能,請貴校(園)轉知相關單位評估派員出席訓練課程,並同意准予公(差)假前往。
三、 本案報名事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課程若有相關聯繫事宜,請逕洽大心協會承辦人涂蕙馨社工員,電話:(03)331-2995。
四、 本案同步公告於桃園市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reurl.cc/AddL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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