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展對象:桃園縣國中小學藝文領域教師。
二、展出日期:102年10月14日(一)至102年10月18日(五)止。
三、展出地點:桃園縣政府大廳一樓(33001 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四、創作主題:以藝文教師日常生活或學校教學相關創作為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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