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司法院113年度「國民法官安心審判一起守護-地方 政府村里(辦公室)合作推廣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1月22日府民秘字第1130020402號函辦理。

二、國民法官制度業於112年度實施,為使民眾更瞭解國民法官 制度,並提升民眾法治知能,司法院訂於113年1月起至同 年12月10日止辦理「國民安心審判一起守護合作推廣計 畫-地方政府村里辦公室」案,期透過與各地方政府合 作,以村(里)為單位向居民宣導國民法官相關制度,同 時宣導預防詐騙觀念,以加深民眾遵法意識。

三、檢附內政部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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