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愛台灣」

第三屆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環保繪畫比賽

參賽辦法

一、宗    旨:

    團結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透過繪畫藝術表現,守護台灣大自然環境,促進社會參與,

    環境教育推廣,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SDGs)目標,讓世界看見美麗的台灣。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國際身心障礙者生命教育推廣協會

三、協辦單位:

SDGs兒童永續教育學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

優勢活國際藝術顧問企業、志願服務表演團體

四、參賽主題:

凡關注自然生態環境保護,透過繪畫不限素材之表現圖畫。

五、規格素材:

    創作規格以四開圖畫紙(54X39)公分為準,繪畫材料表現形式不限。

六、收件期程:

訂113年3月1日至113年5月6日止

七、參加資格:

凡公私立中小學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學生(含應屆畢業生),限每人1件且未獲獎之繪畫創

作,且須無異議同意獲獎作品裱框參展。

八、參賽組別:

1.身心障礙組:

   (1)國中組:7-9年級。(2)國小組:低年級1-3年級。高年級4-6年級。

2.一般學生組:

   (1)國中組:7-9年級。(2)國小組:低年級1-3年級。高年級4-6年級。

九、評選期程:

1.初審期程:訂113年5月 8日至 5月13日(為期6天)

    2.複審期程:訂113年5月15日至 5月20日(為期6天)

    3.決審期程:訂113年5月22日至 6月27日(為期6天)

十、評選標準:邀請4位評審委員評選。

    1.初審階段:4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不計分網路評選出30件作品進入複審。

    2.複審階段:4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複審作品,計分高低網路評選出15件作品進入

        決審,第15件作品同分者,無條件進入決審。

    3.決審階段:4位評審委員,以各組別決審作品,計分高低評選出特優獎1名,優選獎2

                名,佳作獎3名,各組別共6名獲獎作品 ,若同一獎項同分者,再由4位

                評審委員計分高低評選出,以此類推,依序排名獎項。

十一、獎勵制度:

      1.國中國小各年級組評選出特優獎1名,優選獎2名,佳作獎3名,共6名獲獎人。

      2.獲獎人特優獎新台幣3,000元,優選獎新台幣1,500元,佳作獎新台幣600元。

      3.獲獎人公開頒獎表揚,頒贈獎狀乙紙,紀念品乙份。

      4.獲獎作品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展覽。

十二、獲獎公告:

      訂113年5月29日獲獎作品,以及相關資訊公告官方網站:       

       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27cntZ5Ygr29i6xZjpPsUDmBtGiRq
              WPemvBqwjgtSjxFQ8y8kopd3ndmC2Jis4znfl&id=100079398673994&mibextid=Nif5oz

 

十三、頒獎典禮日期地點:

      1.頒獎典禮日期:訂113年8月25日星期日下午2:00至5:30

      2.頒獎典禮地點:新北市中和四號公園文創演藝廳(國立臺灣圖書館演藝廳)

十四、展覽日期地點:

      1.展覽日期:自113年6月14日至7月1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2.展覽地點:中正紀念堂三樓藝廊

十五、報名方式:

  1.自3月1日至5月6日填具報名表,連同畫作照片E-mail :tpidc3q4u@yahoo .com.tw

    俾便主辦單位評選作業辦理,參賽人聯絡確認無誤。
    電話:02-2709-9961或電話劉天富執行長0939-233263

 2.獲獎人最遲必須於6月12日,獲獎作品裱框妥當後,掛號郵寄【234新北市永和區民

   權路53號6樓603室】李亞松先生收,請註明【參加第三屆身心障礙者與中小學生

   繪畫比賽獲獎參展】李亞松先生手機號碼:0916-789077。

十六.規定事項:

 1.凡獲獎人必須畫作裱框後,參加主辦單位,所主辦之第15屆身心障礙者與收容人藝

   術創作聯展,且不予支付任何其他相關費用。
   2.凡獲獎畫作所有權歸屬於創作人,可自由處置畫作,但須無異議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參

   展,或其他公益性活動,主辦單位負責畫作往返收送事務,且支付畫作郵寄、損壞等

   相關費用。
   3.主辦單位辦理行銷活動,邀請獲獎人提供畫作策略合作,則畫作銷售所得各自50%
, 

   獲獎人可自行決定參加與否。
   4.本案訂8
月25日下午2:00至5:00,新北市中和4號文創演藝廳(國立臺灣圖書館

   演藝廳)舉行頒獎典禮,懇請獲獎人及親朋好友蒞臨盛會,主辦單位補助臺中(含)

   以南各縣市獲獎人每家交通費新臺幣1000元。
   5.
頒獎典禮會場獲獎人披戴紅肩帶、頒贈獎金、獎狀及紀念品,無法蒞臨頒獎典禮者,

   請支付郵資及匯款手續費新臺幣100元,本會郵寄就讀學校獎狀及紀念品,不予製作

   紅肩帶,獎金則如數匯入專戶。
   6.本規定事項獲獎人係屬未成年,故而法定代理人家長,代表執行權利義務。
   7.主辦單位懇請家長,鼓勵孩子養成環保好習慣,積極參加環保行動,推廣環境教育,

   美麗台灣,珍愛台灣,作成紀錄分享社會大衆,台灣處處充滿愛與希望,善盡社會責任
   8.參賽者家長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專線02-2709-9961
劉天富執行長。
     或E-mail :tpidc3q4u@yahoo .com.tw。
   9.獲獎人家長請加入,劉天富執行長私line,id是0939233263。俾便聯絡相關事務,

   避免延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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