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113年5月20日府文影字第1130127680號函辦理。
二、 文化部為鼓勵各縣市政府及行政法人結合地方文化資源,依旨揭要點辦理「地方影視音體驗」及「內容產製發展基地」二項補助類別,113年為營造更友善協拍環境,鼓勵結合影視製作團隊拍攝具在地文化特色影視作品,以「影視協拍」為優先補助重點。
三、 相關規劃如下:
(一) 申請時間及方式: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10日止,採線上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二) 計畫期程:補助核定後至當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惟情形特殊者得申請展延。
(三) 優先補助重點:以「影視協拍」為優先補助重點,原則如下:
1、 申請計畫之影視作品須於113年度開拍,且須規劃具可行性之排播或放映計畫;可送件申請各項協拍所需費用補助。
2、 申請計畫如因應協拍需要,產生空間整修需求,亦可納入計畫,須清楚說明規劃項目及所需經費。
3、 拍攝場景優先以活化利用地方空間為主,以突顯地方文化意涵。
四、 檢附來函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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