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受理學生提 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11月7日 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2788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 14日(星期五);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年9月15日(星 期一)止,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國教署;大專院校 提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 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 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
三、請貴校將前開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 並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以確保貴校學生獲得本案資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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