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399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2年3月22日北教大社字第102063
003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本計畫目的為激勵並獎勵教學者研發具實踐性質之公民
教學方案,透過各種方案之表現方式,執行具有實踐性
質之公民教學活動。
(二)參加教師請於102年7月10日(星期三)前提交完整課程計
畫及執行成果,逕寄新北市石碇區華梵路1號,台灣公
民實踐教育學會李玫君收。
三、相關活動訊息請詳參台灣公民實踐教育學會網站(http://
taiwancitizens.blogspot.tw/)或社會學習領域教學中心
網站(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5)
人氣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