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女童軍會103年1月20日桃女童玲字第1030004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103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
三、活動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快樂國民小學。
四、全程參與活動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五、工作人員及帶隊教師於活動期間內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自行擇日覈實補休。
六、檢附實施計畫及活動日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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