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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教師研習or活動 | 2013-04-01 08:41:34

主旨:有關中山國小辦理本縣102年度特教新課綱實務與應用研
習實施計畫案,請轉知貴校特教班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山國小102年3月25日山小輔字第1020001757號函辦
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為102年4月至9月期間,詳如附件。
(二)研習地點為桃園市中山國小。
(三)研習對象預計20名,錄取先後順序如下:
1、本縣龜山鄉、蘆竹鄉及大園鄉國小特教班教師。
2、本縣國小特教班教師。
三、本研習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
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
核發研習時數15小時。
四、報名方式:請於102年4月10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
網(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點選縣市(桃園縣)─學
年(101)─學期(下)登錄單位(中山國小)報名。
五、檢送本案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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