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9日臺教社(四)字第1020052449號函
辦理。
二、參加對象需熟悉臺羅音標及教育部閩南語用字,並具備基
礎電腦技能(命題皆為電腦作業),且具下列任何一項身
分:
(一)臺文系所教師、現職或畢業之研究生。
(二)具備1年以上臺語文實務教學經驗。
(三)曾任臺語師資研習班講師。
(四)通過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認證考試B2級以上。
(五)臺語文創作者。
三、本案研習時間為102年5月9至10日及16至17日,共計四日
,須全程參與。有意者請於102年4月26日(星期五)前逕
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報名完成,依報名先後順序為準,以50名為限。
四、本研習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提供全部學員膳宿,請各校轉知
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差勤事宜請本於權責依規定辦理

五、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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