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為防範校園流感疫情,請各校加強落實流感防治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3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22693A號書函辦理。
二、為避免流行性感冒流行,請各校加強下列防治工作:
(一)提供教職員工、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二)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
敞空間。
(三)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四)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
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
作完畢時手套應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它物
品。
(五)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請假狀
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為疑似聚集感染情
形,應通知校長、學校醫護人員等進行必要通報與預防措施。
(六)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
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不上班」
原則,並盡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
24小時始返校上課。
(七)加強宣導生病師生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
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
流感危險徵兆者,應儘速送醫治療,以降低流感威脅。
三、另請參酌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編印之「季節性流感防
治工作手冊」辦理流感防治措施,該手冊已建置於本局體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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