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4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20036364號書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教師加
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所屬英語教師踴躍申請102年英
檢報名費之補助,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2年1月1日
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到C
EF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
理等手續費)。
(二)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於申請時
附上報考檢測之對照表。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1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申請補助
通過者須撰寫檢測通過心得分享,並將核予嘉獎1次(通過筆試及口試者)或獎狀1張(通過筆試或口試者),以資
鼓勵。
三、請於102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及102年12月31日(星期二)
前分別彙整上、下半年之申請表、報名費單據、CEF架構對
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1式2份(註明與正本相符並
加蓋人事主任職章)函報本局申請,逾時視同放棄。
四、上開申請表請於本縣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資源網(http://
www.tycetrc.tyc.edu.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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