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24日臺教師(二)字第1020061376號函
辦理。
二、為強化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
之三聯關係,獎勵對教育實習貢獻優異者,教育部業於10
1年5月9日以臺中(二)字第1010072025C號令發布「教育部
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在案,並委請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協助辦理報名、審查等作業事
宜。
三、本案活動重點事項摘列如下:
(一)依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第3點第1項報名甄
選截止期限為102年6月15日前。
(二)請鼓勵教師(擔任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參與各師資培育
之大學遴選推薦作業。
(三)教育部預定於102年10月5日前公告得獎名單,另行辦理公開頒獎表揚,並依要點第9點規定給予獎勵。
(四)本案要點、推薦資料表件及常見問題等電子檔,請逕至
承辦學校成立之102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h
ttp://eii.ncue.edu.tw/practice/)下載。
(五)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
心張巧姿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轉1154、電子信
箱:vivian@cc.nc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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