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2年2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200090101號函諒達。
二、 本縣102學年度辦理「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如下:
(一)個人申請案:102年5月25至5月31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五份)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
請。
(二)申請案彙整:102年6月10日前各設籍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縣平興國
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三、相關申請書、申辦流程圖及撰寫規定等文件,請家長逕至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檔案下載處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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