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29763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由於學生交通車及幼兒園幼童專用車多為密閉空間,長時間且近距離可能增加呼吸道傳染病之傳播風險,
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提高層級為一級開設,學校及幼兒園應做好各項防疫措施,防杜疫情擴散。


三、旨揭防疫措施實施對象為: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載運學生之車輛。
(二)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

四、防疫措施包括:
(一)學生交通車及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防疫措施:
1、請針對駕駛座區、空調系統、盥洗室、扶手欄杆、座椅、椅背扶手、拉環、按鈕等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
(可以用1:100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500 ppm),以抹布擦拭作用15 分鐘以上,再以清水濕抹布擦拭清潔乾淨),
清潔消毒人員應配戴口罩、穿戴橡膠手套等防護措施,行車時注意開(氣)窗通風,車內並提供衛生紙及嘔吐袋。
2、車內應隨時保持整潔,除發車前或收班後清潔消毒外,並視情況加密頻率。
3、車內準備外科口罩備用,以應需要時使用。

(二)學生(幼兒)防疫措施:
1、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外科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將已污染之口罩內摺丟進垃圾桶,並立即更換口罩。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請戴上外科口罩與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並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使用肥皂及清水搓手並澈底洗淨雙手。

(三)相關人員防疫措施:
1、駕駛人、隨車人員每日值勤前應配戴口罩、量測體溫,並於每日值勤前填寫體溫紀錄表,以確保無類似疫情症狀。
2、駕駛人、隨車人員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3、駕駛人、隨車人員、清潔消毒人員及其他經常接觸學生之工作人員,建議工作時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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