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2年6月17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523號函辦理。
二、 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該會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三、 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 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經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警人員)。
(二) 補助原則:
1、 全國軍公警人員凡報名該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並時任職於各級機關者,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 軍公警人員於完成認證後,得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單位(中央機關及其所屬以主管機關為單位)彙整後,依下列期限函報該會申請補助。
(三) 申請期限: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彙整所屬軍公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該會提出申請:
1、 112年9月30日前函送該會:由該會核定後,於112年撥付補助經費。
2、 113年1月31日前函送該會:由該會核定後,於 113 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 申請方式:各機關於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檢具「補助經費請領清冊」及收據到該會申請補助。
(五) 該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報名期限至112年6月26日(星期一),請轉知所屬協助宣傳,並鼓勵轄下各機關所屬人員積極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請逕至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
四、 檢附客委會來函及「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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