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童軍會102年11月12日102桃童理字第102059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說明如下:
(一)訓練時間: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至102年12月15日(星期日)。
(二)訓練地點:桃園市陽明高中。
(三)報名資格:
1、滿20歲(女性需年滿25歲)已履行登記尚未接受該項訓練之服務員及羅浮(蘭傑)童子軍。
2、各學校尚未接受該項訓練主任、組長及社區童子軍團主任委員、團長及服務員。
3、熱心童軍運動,對童軍理論及訓練工作具有意願之教師與社會人士。
(四)報名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2年12月9日(星期一)止。
三、全程參與訓練活動者,核發研習時數12小時。
四、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活動,於6個月內自行擇日覈實補休。
五、檢附實施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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