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02年12月26日北市大史地字第10232004700號函辦理。
二、本案全程參與旨揭活動人員,由主辦單位核發給每次主題講座各3小時之研習證明。
三、檢附旨揭活動計畫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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