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桃園縣國民教育
輔導團實施要點」及「桃園縣102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受理推薦期間:
(一)團務行政人員:即日起至102年6月20日(星期四)止
(二)專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2年6月6日(星期四)止
(三)兼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2年6月13日(星期四)止
三、遴選流程
(一)績優輔導員續聘:由輔導小組召集人推薦101學年度服
務績優之輔導員,填妥續聘推薦表及由輔導員所屬學校
出具同意書(如附件),於102年6月5日(星期三)前函
報教育局督學室備查。
(二)新進輔導員遴選:初審及複審。
四、錄取公告:102年7月於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公告錄取
名單。
五、由輔導小組或服務學校推薦,每人限參與一個輔導小組,
不得跨組推薦。
六、推薦表詳如附表一(團務行政人員適用)及附表二(輔導
員適用)。
七、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1
4樓,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督學室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
明「推薦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
組團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表務必填寫
完整,未經服務學校相關人員核章者無效(如核章人員或
被推薦者於102年8月1日職務異動,需重新填寫推薦表核
章後繳交)。
八、洽詢電話:國教輔導團幹事郭殊妍主任(03)33221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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